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、全市脱贫攻坚推进会议精神,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,自上月9日起,上高县纪委会同县扶贫办组成3个联合专项督查组,对全县16个乡(镇、场、街道)所有有脱贫攻坚任务的村开展了全方位督查。 督查组采取入户走访、随机抽访、资料查阅、座谈了解、电话询问等方式,对照《2017年度设区市(贫困县)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实施方案》,按照“三督三查”(督责任落实、督“两率一度”、督问题整改,查各种档案资料、查贫困户政策落实、查脱贫户脱贫标准)的工作要求开展督查。 督查组坚持问题导向,采取不打招呼、直接到村、直奔入户的办法,就驻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到岗到位情况、职责职能履行情况、村情户情掌握程度、驻村帮扶群众认可度等方面进行检查。紧紧围绕“两不愁、三保障”这一靶心,一人一人地核,一户一户地查,一村一村地过,重点关注“散居户、偏远户、外来户、无劳力户、辍学户、疑似户、问题户、边缘户、争议户、意见户、独居老人”和“低保五保、危房无房、重残大病”等群体,按照“实际”“共同生活”原则,核实贫困户家庭实际人口数,看是否漏评。 每到一户贫困户家中,督查组都详细了解其致贫原因、家庭成员、健康状况、经济来源、子女上学、生活开支、帮扶措施和享受扶贫政策等情况,并对《收益确认公示表》《贫困户登记证》和《信息采集表》等档表卡册的填写情况进行核对,检查各项内容数据是否详实精准、逻辑一致,该享受的政策是否得到兑现和知晓,资料袋中的佐证资料是否做实做细做全。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,督查组现场下发整改督办单,要求相关乡镇、村组限期整改,并在整改期限到期后及时组织“回头看”,做到问题紧盯不放、一抓到底,确保问题整改到位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