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共上高县委 上高县人民政府印发〈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〉的通知》上发〔2019〕13号)精神,增强我县预算编制的科学性、合理性、规范性,强化部门和单位绩效管理责任主体意识,全面提高财政资金支出效益,我县积极开展2022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工作。 本次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对象为所有纳入预算管理的部门(含部门下属单位)及各乡镇(场)。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(含本级及下属单位)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。主要包括了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,各预算单位及各乡镇(场)通过江西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与部门预算同步在线申报,未通过绩效目标审核的项目,无法进入预算编审最终环节。
2021年10月18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