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7日,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向县林业局转交了一只野生鸟类。据了解,该鸟是市民在锦江湿地公园散步时发现,为保护其安全及时将其送至县公安局森林分局。经过确认,该鸟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鹇。通过对白鹇体征仔细检查并没有发现明显的外伤,随后工作人员将其带至生态环境较好的镜山森林公园树林放飞。(李建华 李洪珠 邓涛 游杏雯 谢洁馨 )